【行政处罚】阜康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4月27日-4月30日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示表
| 索 引 号 | FK014/2026-000051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行政处罚】阜康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4月27日-4月30日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示表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5-07 19:53:17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交通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 序号 | 案卷编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名称(自然人仅填姓氏+XX) | 车号 | 违法事实 | 法律依据(需写明违反的、处罚的、自由裁量的条例) | 执法决定(多为处罚金额) | 执法主体名称 | 日期 |
| 1 | 新昌阜交执运政简〔2026〕0099号 | 吐鲁番国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案 | 吐鲁番国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 | 新K29708 | 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二款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1000 | 交通运输局 | 2026.4.29 |
| 2 | 新昌阜交执运政简〔2026〕0100号 | 新疆昌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案 | 新疆昌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 | 新B60208 | 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一、二款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 1000 | 交通运输局 | 2026.4.29 |
| 3 | 新昌阜交执运政〔2026〕0053号 | 阜康市文波运输服务部(任XX)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案 | 阜康市文波运输服务部(任XX) | 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 | 新B2P82挂 | 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三条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百四十条 | 500 | 阜康市交通运输局 | 2026.4.29 |
| 4 | 新昌阜交执运政〔2026〕0054号 | 阜康市文波运输服务部(任XX)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案 | 阜康市文波运输服务部(任XX) | 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 | 新B0L51挂 | 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三条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百四十条 | 1000 | 阜康市交通运输局 | 2026.4.29 |
| 5 | 新昌阜交执运政〔2026〕0055号 | 阜康市文波运输服务部(任XX)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案 | 阜康市文波运输服务部(任XX) | 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 | 新BX084挂 | 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三条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百四十条 | 1000 | 阜康市交通运输局 | 2026.4.29 |
| 6 | 新昌阜交执运政〔2026〕0056号 | 阜康市文波运输服务部(任XX)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案 | 阜康市文波运输服务部(任XX) | 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 | 新BL524挂 | 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三条 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百四十条 | 1000 | 阜康市交通运输局 | 2026.4.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