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办理通往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变电站道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 索 引 号 | FK044/2026-000014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关于重新办理通往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变电站道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4-17 12:17:45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林草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向我局申请通往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变电站道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办法》及《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通往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变电站道路建设项目
二、批复文号:该项目于2019年9月30日取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新林资许准〔2019〕726号);于2021年12月20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变电站道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续展决定》(新林资许续〔2021〕205号),延期至2023年11月9日;于2023年10月20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通往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变电站道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续展决定》(新林资许续(昌)〔2023〕019号),延期至2024年12月20日。因未及时办理转建设用地手续,林地行政许可已过期。现需重新办理该项目使用林地手续。
三、拟占用林地单位: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四、被占用林地单位:阜康国有林管理局
五、拟占用林地的面积、权属、地类、起源、林种、优势树种。
通往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变电站道路建设项目使用阜康国有林管理局林地总面积0.0843公顷,均为永久使用林地;按地类划分均为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按林地权属划分均为国有林地;按林地保护等级划分均为Ⅲ级保护林地;按森林类别划分均为地方公益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均为特种用途林林地;按林种划分均为自然保护林;按起源划分均为天然林;使用林地范围内优势树种为蔷薇,项目拟在林间空地实施不涉及林木采伐。
涉及小班为:阜康国有林管理局14林班18、19小班,共涉及1个林班2个小班。林地、林木权属为国有,归属阜康国有林管理局经营、管理。
六、占用林地期限:使用阜康国有林管理局林地总面积0.0843公顷,均为永久使用林地。
七、占用林地选址:本项目使用林地区域具体为阜康国有林管理局14林班18、19小班,共涉及1个林班2个小班。

我局拟对该申请进行审核上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4月24日期间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受理。
联系单位: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994-3222119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上报。
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