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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专职人民调解员拟选配名单公示

索  引  号 FK008/2026-000007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专职人民调解员拟选配名单公示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6-01-27 10:43:03
发文单位 阜康市司法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阜康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实施方案》(阜政办〔2025〕46号)《阜康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阜政办〔2025〕4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报名、考察、体检等程序,拟配备张筱梅等14名同志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现予以公示。

一、拟配备人员基本信息

序号

姓名

性别

考察结果

体检结果

拟配备岗位

备注

1

张筱梅

女

合格

合格

阜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

高玉红

女

合格

合格

阜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3

马小玲

女

合格

合格

阜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4

李晓琴

女

合格

合格

阜康市社会综合治理中心

 

5

惠润英

女

合格

合格

阜康市城关镇

 

6

彭生霞

女

合格

合格

阜康市博峰街道

 

7

赵江

男

合格

合格

阜康市博峰街道

 

8

艾尼·吐尔逊

男

合格

合格

阜康市九运街镇

 

9

夏米西努尔·阿布都

女

合格

合格

阜康市甘河子镇

 

10

陈艳华

女

合格

合格

阜康市阜新街道

 

11

曾广新

男

合格

合格

阜康市阜新街道

 

12

董一霏

女

合格

合格

阜康市准东街道

 

13

王松梅

女

合格

合格

阜康市准东街道

 

14

李春梅

女

合格

合格

阜康市滋泥泉子镇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28日起至2026年2月3日止。

三、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拟配备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如实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造谣中伤、诬告陷害。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4-3224112

来信地址:阜康市司法局(阜康市新运路1000号)

邮政编码:83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