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投资领域统计全流程质量管理制度
| 索 引 号 | FK020/2026-000054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阜康市投资领域统计全流程质量管理制度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4-17 12:40:48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为规范投资统计数据生产过程,进一步提升全市投资统计工作水平和数据质量,切实反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和《自治区投资领域统计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统计规章制度,结合阜康市投资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任务
坚持投资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全过程管理和控制,本制度包括项目入库管理、数据采集、数据审核验收与资料归档、数据质量核查与监督四个环节。坚持项目在地统计原则,采用“先入库,后有数”的管理模式,标准统一、过程严谨、管理规范、确保质量。
二、全流程管理环节
(一)项目入库管理
入库管理是指符合投资统计范围且计划总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纳入统计云一套表直报系统,先入库后报数。入库管理包括法人(项目)单位入库和项目入库。
每月8日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人员现场实地查看项目进度,审核投资项目的入库材料,督促法人(项目)单位完成项目入库。
投资项目入库需提供以下资料:一是非单纯购置项目需提供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施工合同,项目现场照片,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照片应有项目名称、拍摄日期、施工地点、开工时间、拍摄人员、联系方式、坐标经纬度等七项相关信息);二是单纯购置项目需提供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设备购置合同,付款凭证和设备到位照片等材料(照片应有项目名称、拍摄日期、施工地点、开工时间、拍摄人员、联系方式、坐标经纬度等七项相关信息)。
计划总投资500万元至5000万元投资项目由单位参照以上办法审核入库。
(二)数据采集
每月月末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人员完成当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印证资料的收集审核;次月5日前对调查对象进行催报,指导调查对象在统计云一套表直报系统,根据月度项目建设情况、工程支付审批表、三方签字盖章的结算单或进度单、会计账簿、购置发票或支付凭证等填报依据,按时、独立、真实、准确、完整的填报投资完成情况表。调查对象按照平台设定的审核关系进行审核检查,确定无误后,即可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人员按照“开网即审、即报即审、逐级汇审”的工作要求对统计云一套表直报系统数据进行查询反馈,以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查询内容包括:一是报送项目和报送数据的全面性,对未上报的项目和填报空表的单位逐一核实,对于容易漏填和易错的指标应重点查看;二是逻辑校验、极值查询、行业代码超范围、属性指标填报错误查询;三是完成投资、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到位资金、技改投资、重点行业投资增速等初步数据的异常波动查询。
调查对象统计云一套表直报期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人员对迟报的调查单位依法进行查处,确保数据及时上报。
(三)数据审核验收与资料归档
一套表直报结束后,投资统计人员负责数据审核和验收,对疑似问题数据进行现场核查,对核实有误的数据必须由调查对象确认修改,统计云一套表直报系统自动记录修改痕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印证资料,对资料进行分类备份归档,年度结束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保存两年。
(四)数据质量核查与监督
投资统计人员全面开展数据质量实地核查,重点核查数据异常波动的投资项目和新入库项目,全年实现全覆盖。
每月10-25日通过实地核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数据,并做好核查资料的整理、归档。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统计数据差错率超10%以上、违法数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移交局执法监督科,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