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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研发统计全流程质量管理制度

索  引  号 FK020/2026-000058 主题分类
名        称 阜康市研发统计全流程质量管理制度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6-04-17 12:45:00
发文单位 阜康市统计局 发布机构 阜康市政府网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研发、创新统计能力和数据质量,依据国家统计局《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和《自治区研发、创新和文化产业数据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结合阜康市研发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任务

  坚持研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全过程管理和控制,本制度包括调查任务布置、调查对象管理、数据审核和分析、数据核查和监督4个环节。坚持统一规范、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从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适用性、经济性、可比性、协调性和可获得性等方面,对研发、创新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衡量和评价。

  二、全流程管理环节

  (一)调查任务布置

  每年1月20日前,研发统计人员组织调查对象实施统计调查,及时布置工作任务和要求,告知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定权利和义务,讲解统计指标涵义,明确统计资料上报方式、时间、注意事项及相关填报要求,指导调查对象如实填报统计资料,保证研发统计调查组织实施高效有序。

  (二)调查对象管理

  每年3月10日前,研发统计人员对企业填报研发报表的资格进行摸底和实地排查,重点针对新增研发单位、非研发密集行业、停工停产以及相关指标不匹配的企业开展研发填报资格核实。

  (三)数据审核和分析

  一是落实企业随报随审随评估制度。开网后,研发统计人员指导调查对象按时和独立正确填报调查数据、修改差错数据、补充不完整数据,及时解答调查对象的问题和咨询并按时报送数据。第一时间对出现异常波动的数据及时查询核实。对数据的匹配性、逻辑性进行审核。二是加强统计分析研究,提高服务水平。在数据分析过程中,注重结合数据特点和研发重点企业,加强数据挖掘。增加对于企业的调研、座谈和走访,了解企业研发活动情况及发展趋势,为政府提供一手资料。

  (四)数据核查和监督

  研发统计人员在新一周期年定报数据采集期间,对企业报送数据进行专项数据质量核查。研发统计人员深入企业实地核查,对企业研发项目立项书、研发支出辅助账套、专利证书及专利申请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102)与统计云上报信息是否一致进行核查。并做好核查资料的整理、归档。对企业存在的“账表不符、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等问题,或差错率超10%以上,研发活动支出500万元以上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移交局执法监督科,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