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关于废止地方标准的通告(第二批)
| 索 引 号 | FK025/2026-000082 | 主题分类 | |
| 名 称 | 【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关于废止地方标准的通告(第二批) | ||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4-16 17:23:30 | |
| 发文单位 |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阜康市政府网 |
关于废止地方标准的通告(第二批)
为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制定负面清单(2025年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复审评估、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废止《农业观光休闲旅游示范点创建标准》等50项昌吉州地方标准(见附件),现予以通告发布。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
